6月12日下午3:30,我院党委书记李常应6栋805教室给教师第一党支部和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教师讲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在讲课中,李书记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工作纪律主要内容给大家讲了违反工作纪律可能受到的各种党纪处分。其中包括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临阵退缩行为,工作中不负责任或疏忽管理、贯彻上下级决策部署不力行为,餐饮浪费行为,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以及机构编制工作违规行为等。他强调大家要牢记这些“红线”,严守纪律底线,切实增强规矩意识,绝不能踩踏纪律红线。

全体教师党员正在学习工作纪律
随后,李书记还阐述了工作之外的其他方面。包括党组织违规处理、党员违法、违纪等行为,滥用问责或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瞒报或不如实报告工作行为,统计造假、统计造假失察行为,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法执纪活动、资金分配、立项评审、表彰奖励等行为,违规不报告或登记干预和插手行为。他表示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党纪国法,也严重影响了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必将对这些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党的纪律和法律的尊严。此外,还有违反考试、录取工作规定行为,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机密、私自存留党组织资料行为,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变更路线行为,不当谋求本人或他人用公款出国(境)行为,驻外机构或党员触犯当地法律或者不尊重当地宗教习俗行为。李书记强调,这些行为的严重性不容忽视,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纪律性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最后,李书记要求大家务必把坚守党纪底线作为我们的行动准则和纪律底线,并以“六要”的内容与党员教师们共勉,即:一要严明政治纪律;做政治清醒的“明白人”;二要严明组织纪律;做言行一致的“老实人”;三要严明廉洁纪律;做清正廉洁的“干净人”;四要严明群众纪律;做为民服务的“贴心人”;五要严明工作纪律;做担当实干的“带头人”;六要严明生活纪律;做洁身自好的“高尚人”。
(文、图/吴雨儿 编/陆玉娟 审/汪思彤 核/李常应 发布/韦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