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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民族医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人文与管理学院分会章程
2025-05-30 10:3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右江民族医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人文与管理学院分会成立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是由共青团右江民族医学院委员会和青年志愿者协会总会领导,由会长部、秘书部、外联部、宣传部、策划部、纪检部六个部门组成的组织院内志愿者参加校内外各志愿活动的学生志愿者服务组织。

第二条 本分会秉承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服务宗旨,同时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三条 本分会通过组织和指导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

服务活动,为社会、学校提供志愿服务。奉行当代社会道德风尚,推动社会文明发展,提高广大青年大学生的整体素质,为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四条 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以智力、体力、技能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帮助和服务的的公益性活动。志愿者是指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志愿服务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结构及职责

第五条 青协分会设理事 14 名。其中会长 1 名,常务副会长 1 名,副会长 2 名。秘书部、外联部、宣传部、策划部、纪检部部长各 1 名,副部长各 1 名,其中纪检部副部长 2 名,各部门设干事若干名。各职位或部门职责如下:

(一)会长:由指导老师担任,负责规划青协分会总体发展前景,全面统筹工作。

(二)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全面管理、筹备青协分会日常工作;主持召开青协分会会议 、监督青协分会经费使用情况;协调青协分会各部门工作,调动成员工作积极性,保证青协分会工作良好运作。

(三)副会长:协助常务副会长工作;负责对青协分会内部进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分会财务管理;负责对外接洽;负责分会内进行规范化管理。

(四)秘书部:管理青协分会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公用书籍和各类文件;负责管理青协分会经费账目,并及时向会长提交财务报告,汇报财务情况;负责记录青协分会会议要点、撰写阶段性总结和年度总结。

(五)外联部:组织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合理分配部系资源,组织青协分会评优,确定志愿者评优细则;负责青协分会团支部的具体工作以及青协分会对外交接工作。

(六)纪检部:负责青协分会制度建设工作,包括建立健全青协分会会内组织管理,青协分会“第二课堂”制度,制定机构成员考核标准等。监督、考核青协分会组织工作,并及时公布考核结果。负责志愿者系统管理,包括志愿时发放、二课积分发放。

(七)策划部:负责策划青协分会各类活动,并撰写活动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策划书等材料。

(八)宣传部:负责青协分会线上、线下形象宣传、活动宣传工作,包括撰写新闻报道,编绘宣传版报,传达活动通知等方面工作。

第三章 任务

第六条 积极配合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总会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弘扬新风正气,凝聚志愿者力量,服务社会。

第七条 培养志愿者人际交往、处事能力和志愿者服务精神,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八条 培训青年志愿者,提高青年学生社会志愿服务意识,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

第九条 积极为具有特殊困难的人群以及需要帮助的人员提供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第十条 为学校和社会以及大、中、小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 规范、组织右江民族医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人文与管理学院分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必须确保志愿者的人身安全,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开展与其他院系的青年志愿者经验交流和志愿

服务活动,优化我院的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志愿者的服务活动体制。

第四章 志愿者

第十三条 凡热心公益事业、承认本分会章程、服从本分会管理、愿意加入本分会的右江民族医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的在籍学生可以申请并注册成为分会志愿者。

第十四条 志愿者的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本分会的志愿服务活动;

3.有对本分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请求本分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本分会章程,执行本分会的决议;

2.维护本分会的合法权益;

3.参加本分会活动,完成本分会委托的任务;

4.向本分会反映相关情况,为本分会提供所需要的资料。

5.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盈利为目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十六条 志愿者除在本分会的组织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外,还可在自己所在班级或单独向学校、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并告知分会备案。

第十七条 对于规范履行志愿者义务,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取得一定成绩的志愿者,分会应根据从事志愿工作的时间、表现和成绩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第五章 经费来源及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 本分会经费来源为院系评优奖励,个人捐赠、社会捐助和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 分会经费的使用受全体理干事监督,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吞。

第二十条 本分会开展的志愿活动的经费预算需在可支配

经费范围内,活动结束后由各部门理事计算所支出费用,由秘书部按时完成财务报告。

第二十一条 分会的财务管理由分会副会长直接管理,秘书部负责记录财务支出与收入情况,其它部门协助和配合财务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定期开展财务总结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右江民族医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人

文与管理学院分会制定,全体理干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全体理干事三分之二以上联名提出修改意见,方可修改。



右江民族医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人文与管理学院分会

2024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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